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: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

来源:新华社发布时间:02-25

2月23日,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。


实录如下:

Q:中国农村杂志社记者
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,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,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,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,建设美丽宜居乡村,请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建设方面有哪些新布局、新要求?谢谢。

刘焕鑫:

实施乡村建设行动,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,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抓手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乡村建设要抓紧干起来,稳扎稳打、久久为功。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即将出台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总结各地做法的基础上,对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,重点要做到“三个坚持”。

一是坚持以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。

乡村建设一个基本的目标,就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,努力让农民就地逐步过上现代文明生活。在目标和标准上调门不要定得太高,水平、标准、档次可以因地而宜、高低有别,重点是保证基本功能,解决突出问题。加强农村道路、供水、用电、网络、住房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,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。特别是对于那些既有利于生产,又有利于生活的设施,比如农村道路、仓储冷链和物流设施等要优先安排,加快建设。

二是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。

推进乡村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农民期盼干的抓紧干,农民愿意干的带着干,农民不愿意干就先放一放、缓一缓。充分认识乡村建设的长期性、复杂性,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,坚持数量服从质量、进度服从实效,求好不求快。立足村庄基础搞建设,注重保护传统村落,保留村庄风貌、形态、肌理,留得住青山绿水,记得住乡愁。不盲目拆旧村、建新村,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、大开发、大建设,严格规范村庄撤并。

三是坚持自下而上、村民自治、农民参与。

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,搞乡村建设不能自上而下定指标、下任务,关键是要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,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。农民应该干的要尽量交给农民干,特别是农民户内和房前屋后的事,比如农村厕所改造、庭院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等,这些主要是农民自己的事,可以放手发动农民群众来干。政府重点做农民干不了、干不好的事,比如农村改厕涉及的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,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以及村庄公共环境整治,这些事情政府必须干好。

Q:农民日报记者

乡村治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,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治理方面重点抓哪些,有哪些工作举措?谢谢。

刘焕鑫:

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村治理,强调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,走乡村善治之路。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,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,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乡村治理的安排部署,重点就是抓好三件事。

一是抓基层组织建设。

办好农村的事,关键在党,这是我们最大的制度优势。要抓队伍,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,乡镇、村集中换届后,全面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,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,加强班子队伍建设,推行网格化管理、数字化赋能、精细化服务。要抓机制,把“四议两公开”,也就是村党组织提议、村“两委”会议商议,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,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,这“四议两公开”的制度要落到实处。村级重要事项、重大问题都要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,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,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。要抓监督,深入开展市县巡察,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、有效衔接,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。

二是抓精神文明建设。

重点是创新工作方法,用农民群众容易接受、简单易懂的方式,把党的声音、号召传播到农村千家万户。现在农村还是精神文化的洼地,要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增加精神文化产品供给,支持农民自发组织、主动参与文化体育活动,为农民群众提供低成本、参与度高、健康文明的休闲娱乐方式,不求高大上,管用就行。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,解决好高价彩礼、人情攀比、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,推动形成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。

三是抓模式载体创新。

这些年,我们开展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,探索了“积分制”“清单制”等好经验好做法,下一步将加大推广应用力度,进一步明确细化的标准、规范的程序、评价的机制,努力把乡村治理抓出成效,让工作看得见、摸得着,农民有感知、真感受。